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出台新举措
首先,我市修改《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招标代理机构、区县主管部门等市场主体提出的修改建议,重点对良好信息计分、不良信息采集方式和信用评价等级等方面进行完善。通过完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其次,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重点对信用评标分值、技术标中评标裁量权、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强化信用在招投标的作用,落实企业减负的各项举措。 据了解,今年1-9月份,我市采取多种措施遏制和打击招投标相关违法行为。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管,二是依托信用管理措施,将企收集企业的不良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信用扣分,三是进一步强化招投标投诉的受理及违法行为的处理,我市1-9月份全市投诉人答复率100%,投诉办结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