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即将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领证要求尽快到市建管处领取。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1)(考生合格人数较多的单位,证书应由单位统一领取,本人领取与单位统一领取均需开具介绍信) 2、填写完备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 3、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可复印 到一张纸上,只复印正面即可) 4、考生需带准考证原件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先贴在《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二、说明: 1、《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请严格按照附件3的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无上级主管部门则无需盖章)或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公章,贴上与证书相同的照片; 2、由单位统一报名审核的考试,合格证书应由单位统一领取;考生自己领取的,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带领。 3、领证地址:淄博市建筑管理处南楼三楼培训科323室(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 联系电话:2301396 联系 人:宋妍萍 4、领证时间:
附件1:领证介绍信(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3:登记表填写说明(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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