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全省建设领域期待已久的《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今年4月28日经省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0日以省政府第252号令颁布,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工程造价方面的第一部省政府规章,标志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予以悉心指导,今天总工程师陈重同志、标准定额司巡视员徐惠琴同志又专程参加会议,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衷心感谢!刚才,李兴军同志介绍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背景,住房城乡建设部陈重总工程师、省政府法制办鲍静副主任就如何实施《管理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核心环节和基础工作,贯穿工程项目前期决策、勘察、设计、承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直到工程结算的全过程。《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各方主体利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健全建筑市场管理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托。价格是开展市场交易、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是调节市场秩序的核心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设项目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也更加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杠杠作用,有效、有序调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经济利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发改、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和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相关措施,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一部系统、完整、高层次的规章,难以引导和约束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管理办法》涵盖工程造价管理全范围、全过程,其颁布实施,为形成建设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奠定了法制基础,将大大促进建筑市场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提供了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活动异常活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长。2011年,全省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8万亿元,到位建设资金2.78万亿元,其中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村镇建设完成投资6552亿元,另外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502亿元。这么大的投资规模和工程量,都需要通过工程造价工作来估算、控制、核实和确认。尽管这些年我省投资效益不断提高,但是,仍有建设项目违反计价规定,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工程预算超设计概算、竣工结算超工程预算,造成投资失控;也有一些施工企业串通围标、高估冒算,还有的先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再要求追加投资甚至无理索赔,获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或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从根本上遏制这些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合理的工程造价,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先决条件。多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许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遵章守法,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我省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施工安全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也有一些建设单位片面节省投资,滥用工程发包权,迫使施工企业签订阴阳合同,不合理压价发包;一些施工企业压价中标,为防止亏损、增加盈利,以次充好、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甚至减少安全投入,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隐患。《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防范和查处这些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维护建设领域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前提。一般来说,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间的关系,核心纽带是经济利益,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上。近年来,我省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价政策及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劳资双方及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第三方之间的关系总体上是好的,经济纠纷的数量、纠纷标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逐年下降。但是,仍有建设单位及总承包企业故意拖延工程结算,向施工企业及分包单位拖期支付工程款,造成建筑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民工上访;也有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揽活低价中标,等发现干赔了、亏本了,就以停工要挟甲方,甚至鼓动民工闹事。最近一个时期,省厅处理的几件民工集体上访,大多数是由此而引发的。《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五)《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供了重要依据。随着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工程技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现有造价咨询企业665家,连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内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超过10万人,目前70%以上建设项目的投资是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审核确定的,2011年接近1.9万亿元。但是,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造价咨询企业数量虽多,可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不多,“群山连绵,不见高峰”,相当一部分企业竞相压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经营规模和服务质量上不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不顾信誉,无视职业道德,与利益相关方勾结串通、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出具显失公平的咨询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工程造价咨询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为科学引导、依法规范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和调控手段。
二、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努力开创工程造价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尤其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管理办法》作为工作重点,作为提升工程造价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全面细致深刻掌握各项规定和具体条款,自觉运用《管理办法》来规范工程造价活动。
(一)深入开展《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制定宣传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管理办法》宣传的及时性、广泛性。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通过发布会、座谈会、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要有针对性地向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重点宣传,增强他们依法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的意识。
(二)扎实开展《管理办法》宣贯培训。首先,要抓好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培训,使他们全面理解《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准确运用《管理办法》,加强造价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其次,要抓好建设类企业造价工作人员和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增强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观念。再次,要把《管理办法》纳入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员继续教育内容,使他们熟练掌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抓紧研究制定《管理办法》配套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和创新性内容,尽快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和具体规定,如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发承包合同价备案管理、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手册等,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加以深化、细化,形成完整的工程造价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办法》落实到位。各市建设部门要对现行工程造价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全面的梳理,凡是与《管理办法》冲突或不一致的,要尽快统一到《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来。建议省有关部门本着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涉及工程造价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以梳理和修订。
(四)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组织专家学者,科学测定水平,反映工程实际,对建筑、安装、市政等各类工程计价依据进行全面修编,尽快淘汰与现实不适用的计价依据,使造价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建筑市场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继续做好定额解释、工程经济纠纷调解等工作。要抓紧建立工程造价管理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五)继续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强化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塑造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各地要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省厅将视情节严重与否,吊销一批资质,提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降低一批资质等级。要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深化继续教育内容,转换教育模式,丰富培训内涵,着力提高专业队伍整体素质。
(六)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造价信息化进程。要充分利用建设工程标准造价信息网和《工程经济信息》杂志,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整合信息资源,更好地开展工程计价要素价格及时发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业人员管理、远程培训、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抓紧建立全省统一的权威性信息平台,进一步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建设各方主体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信息服务。
三、关于几项相关工作
今天在座各市建委(建设局)的同志,基本上都同时分管标准造价、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工作,借此机会再强调三项工作:
第一,抓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是工程质量安全的根本保障。各地要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省厅将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内外进行调研;省厅还将围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住宅产业化、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等,适时组织编制出台一批地方标准,各地都要积极配合。
第二,依法履行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省政府第249号令)今年3月1日已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但是,个别市县以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由,将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能从建设部门剥离出去,这是违背省政府规章的,也是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的曲解。省委、省政府两办公厅根据中央有关精神,5月11日以鲁厅字[2012]1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这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其中,有“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工作主旨,是“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为各方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政府监督提供平台”,而不是把包括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在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交由平台本身来负责。二是明确部门职责,是“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有关交易规则、运行程序、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依法对进入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管,办理交易有关事宜,并根据需要在交易场所设立窗口或监管办公室;负责本行业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依法受理交易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对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和纠正,确保交易活动公正、公平”,而不是剥离包括建设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行政监管职能。三是明确集中交易事项,涉及工程招投标的有三类,第一类是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资控股投资的应招标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第二类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等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第三类是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其他项目,并非涵盖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打个比方说,我们现行的有形建筑市场可以看成“田径场”,那么将要组建的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就可以看做“综合体育场”,原来在“田径赛场”举办的跳高、跳远、100米等大项目要转移到“综合运动场”举办,但还有铁饼、标枪等小项目仍在“田径场”举办;我们建设部门作为行政监管和执法主体,一直担当“田径比赛裁判员”,无论在哪儿举办“田径比赛”,“裁判员”的法定资格变不了,况且在“综合运动场”外还有“田径比赛”。如果让“综合运动场”的服务人员来当“裁判员”,既是不合法的,也是要出问题的,因为工程招投标涉及大量的强制性建设标准和专业技术知识,特别是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安全。凡是已经剥离建设部门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能的,相关市县建委(建设局)要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这些道理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清楚,请求尽快纠正,有何情况及时向省厅反映。
第三,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全系统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前四个月实现零死亡。但是,5月份以来,青岛、聊城分别发生一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雨季和汛期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尤其是安全意识,抓实抓细相关工作,确保工程主体质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把当地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外地进鲁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把所有施工现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监督责任到科室、到个人。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二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与气象、防汛等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报预警信息,认真做好各项汛期安全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防雨、防汛工作,严防坍塌、坠落、触电、中暑等事故。城市供排水、燃气企业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管线的日常巡查和应急演练,保证供水、供气设施正常运行和汛期排水通畅。公园和景区要加强疏散演练,遇到灾害天气要停止营运。施工企业和市政、环卫、园林等单位要强化暑期户外作业者劳动防护,如遇35℃以上高温天气要及时停止作业。三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上级主管部门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工整改,凡未整改到位的要从严处罚。四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最近,省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以鲁建建字[2012]17号文件,印发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因违法违规问题导致质量安全事故。
同志们,刚刚闭幕的省十次党代会,号召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让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